【大纪元9月25日讯】编者按:亲爱的读者朋友们,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「移民问答」信箱专栏,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、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,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(Stetson
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)
获得法律学位,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多年,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。欢迎读者联系我们:usalife@epochtimes.com,P.O. Box
3481,Gaithersburg MD 20878。
问题六十三:
我的先生在美国是持有H-1B的,他去年11月回中国和我结婚,然后又回到了美国。我本想去年12月在中国搞一个婚礼,我先生去了美国驻墨西哥领馆申请H-1B签证,但领事馆还要到华盛顿去调查,结果他没有得到签证,费了好大劲又回到了美国。我们近一年没有见面了,我想去美国看他。我考虑用B-1,在填DS-156时,我是否应该填上我的先生在美国,已经没有H-1B签证,填上会不会影响我的签证的批准?
解答:
我的客户中存在的最大的误解就是签证与身份之间的关系。他们总是说要转"签证",延期签证,其实是转身份或延期身份,所以,你先生的H-1B签证的申请未批准,并不影响他在美的H-1B身份。那么你应该申请H-4身份,而不是B-1,H-4更容易些。登记了,就算从法律上结婚了,换句话说,你们有结婚证了,如果在中国,你就可以办H-4了。